合肥审计报告办理流程,合肥审计报告办理流程图
合肥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暂行规定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客观公正评价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内的经营业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2、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节选) 第十七条推进建立业主委员会换届审计和业主委员会主任离任审计制度。
3、未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不得擅自制定或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制定共有资产和公共收益管理与使用办法。不得自行决定选聘、续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向有关部门申请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业主委员会需实施工作报告、履职评估和成员履职承诺制度,推进换届审计和主任离任审计。
4、执行各项审计工作(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有关专项审计等); 组织对所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任中、任期届满和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 主要工作职能: 掌握国家局和省局(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